施行近17年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迎来首次修订
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 草案修改71条、新增32条,共九章109条,对现行法作了全面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明确坚持分类管理原则、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等。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基础制度,自2009年5月1日施行以来,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以立法引领和保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法治建设,对于保障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记者:王希 海报制作:王希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文章来源于网络,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来信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