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被罚38.7万元: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
5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安全管理要求、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四项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87000元罚款。
同时,姬广路(时任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副行长)因对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6000元。
文章来源于网络,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来信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