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资管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阳光恒益私募
7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批复称,同意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全资设立阳光恒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据批复,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投资阳光恒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与阳光恒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切实防范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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