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金融被罚53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
7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处53万元罚款。
同时,李某达(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征信管理岗工作人员)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处4.1万元罚款;罗某(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总经理)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处4.2万元罚款;王某娇(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征信管理岗工作人员)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处4.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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