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54.84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7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4.84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同时,罗某峰(时任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
王某媖(时任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黄某(时任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对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文章来源于网络,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来信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