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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普惠金融人民性 厚植金融为民底色

2025-12-16 14:33| 发布者: 丰金| 查看: 0

把握普惠金融人民性 厚植金融为民底色
文/顾雷 张永会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战略目标,强调“坚守金融工作的人民性是重要基石”,尤其要坚持金融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方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旗帜鲜明提出了普惠金融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的基本原则,强调我国普惠金融必须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工作要求。2025年12月11日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发挥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助力民生工程建设,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带动民众就业与增收。实质上同样是金融服务人民群众、改善老百姓生活的重要体现,是“金融为民、服务群众”的重要方式。 普惠金融的“人民性”核心在于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金融服务的公平性、包容性与可得性。它要求金融机构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更要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都能以合理成本获得必要的金融服务,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共享发展成果。 从本质上看,普惠金融的人民性是其区别于传统商业金融的核心特质,而“十五五”时期的发展规划将这一特质作为顶层设计的核心,贯穿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经营模式和发展目标之中,不仅体现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向和价值取向,也是服务金融强国建设和共同富裕目标的核心支撑,更是关系到“十五五”期间我国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主导方向。 从市场实践上看,如何从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出发,重新审视和看待普惠金融?普惠金融人民性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金融机构如何有效服务于全社会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梳理和总结,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把握和落实普惠金融人民性的核心路径。 在经营理念上,“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普惠金融坚持“人民至上和民生安全”为经营主线,将资源优先向“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倾斜,这意味着普惠金融未来发展不再单纯追求“量增面扩”,而是转向“提质增效”,而是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在养老、医疗、住房、就业等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针对社会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新市民等群体,开发住房租赁金融、普惠型养老险等适配型产品,真正实现从“机构供给导向”向“人民需求导向”的转型,践行“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富民”经营理念。 当然,秉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摒弃“利润优先”的单一思维,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而是金融机构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把解决人民群众“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痛点放在首位。比如,针对“融资难”,需要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基于信用数据、产业链场景的信贷产品,打破对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让更多信用良好、有发展潜力的人群获得资金支持;针对“融资贵”,需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中间费用,合理设定利率水平,通过技术赋能降低运营成本,将实惠让利于民;针对“融资慢”,需要加快数字化转型,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在价值导向上,主张以社会价值为核心导向、商业价值为可持续支撑的共生关系。一方面,保持商业可持续性,避免因过度强调公益属性而陷入运营困境;另一方面,追求社会价值发展初心,缩小城乡、区域、贫富差距,打通“公平”与“效率”通道,实现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确保普惠金融发展成果能够更多惠及全体劳动人民。 在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关系上,我们主张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和谐共融。如果脱离社会价值,忽视社会公平,普惠金融就会异化为“披着普惠外衣的逐利金融”,向弱势群体发放高利率贷款、资金流向高利润领域而非小微/三农组织就会肆意蔓延,最终失去政策红利、社会信任,甚至面临监管约束,商业价值也会成为无源之水。如果没有商业价值,普惠金融无法长期依赖财政补贴或政策输血存在,丧失了实现社会价值的保障动力,普惠金融的社会价值就沦为一句空话。 因此,只有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才能共同构成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逻辑,有效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比如在农村地区布局普惠金融服务点,为偏远地区提供信贷服务,在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群体差距的社会价值的同时,商业价值也同步惠及人民群众,最终达成共同富裕目标,反过来更加促进“人民至上”社会价值的真正落地。 在工作目标上,重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普惠金融工作成效的核心标准,实现服务全社会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工作目标。既要把出发点放在解决老百姓生活难点上,重点关注养老、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问题,又要把落脚点放在缓解中小微弱企业经营困难上,帮助解决生产经营者的资金短缺问题,不仅仅满足于商业机构高回报的利润考核上,让社会低收入群体、返贫人群以及社会弱势群体都能分享到普惠金融带来的改革红利,拓宽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普惠金融新实践新路径。 在服务对象上,始终坚持机构下沉策略,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辐射范围,不仅要顾及市场高净值人群,还要覆盖全社会被传统金融排斥的城镇低收入人群,更要关注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的弱势群体,推动服务网络全覆盖、移动支付全触达工程,实现“村村通支付,家家有网络”,改变传统金融更多聚焦高净值人群、大型企业等“高价值”客群单一倾向,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的人民群众都能获得稳定、持久的网络支持,让快递骑手、钟点工、农民工、下岗人员、新市民、创业大学生、网约车司机、陪诊师、上门厨师、家庭保姆等社会低收入人群同样成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让最偏远角落、最落后地区的劳动者都能沐浴到政府的金融关怀和政策倾斜。 在需求保障上,根据城镇、农村居民个人收入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投资偏好和消费能力,依托金融机构、互金平台、社区服务机构,在城市社区设立“银行综合体”,在乡村建立“金融服务站”,对接自助服务终端体系,开发“社区普惠金融服务小程序”,结合“线上预约+线下上门”组合服务,提升家政服务、点餐配送、小区治安、医疗应急服务的及时性和便利度,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农村居民、新市民在储蓄、投资理财、支付结算、融资信贷、网上购物、日常生活缴费等方面的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困难。 在产品设计和配置上,以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作为产品设计标尺,围绕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配置“低门槛、可负担”金融产品,坚决摒弃“高门槛、高成本”的伪普惠产品,避免走入“形式普惠、实质昂贵”的误区。 长期以来,部分产品打着“普惠”旗号,却设置隐形门槛,或要求高额押金,或捆绑多项附加服务,或把核心功能藏在高价套餐中,看似覆盖了部分群体,实则将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挡在门外。这类伪普惠产品,本质上就是将商业利益置于民生需求之上,违背了“服务群众”的初心。 我们认为,普惠金融产品设计与配置的核心,从来不是数字技术的炫酷或链接功能的繁杂,不是把数字化、智能化当成吸引用户的噱头,却忽略了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比如,老年人用不惯复杂的操作界面,普通人不需要华而不实的附加功能。因此,普惠金融产品设计必须打破“唯高端论”“唯利润论”误区,将门槛设定回归民生本质,简化繁琐的申请流程,降低不必要的资质限制,让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新市民、老年群体都能轻松触达,让普通家庭无需承担过重经济压力就能享受产品价值,真正解决“融资贵”的痛点。 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往往体现在柴米油盐的日常琐碎、创业就业的起步支撑、养老医疗的基础保障等具体场景中。这些需求的核心痛点,不在于追求高端化、个性化的极致体验,而在于剔除华而不实的附加模块之后的“用得上、用得起、用得放心”。因此,开发“低门槛、可负担”的金融产品,才能让每一款产品都成为温暖民生的载体,才是对民生需求的深度敬畏与精准回应,让普惠金融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群众,真正实现“机构服务群众、产品惠及民生”的亲民目标。 在利率设计上,逐步降低普惠领域贷款利率,尤其是小微企业、普通居民的贷款利息,彰显“金融为民”的设计理念,核心就是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惠及民生,将金融资源的红利合理传递给小微企业和普通民众,而非聚焦在金融机构单方面利润考核指标上。 当然,普惠金融也不是“慈善金融”,需要可持续经营,需要商业化加持,但绝不能单纯依靠高利率覆盖风险。利率优惠并不是让金融机构承担不可逆的亏损,而是通过数字化降本、智能化风控、多渠道托底实现“让利不亏利、普惠可持续”模式,是利率优惠转化为实际支持的关键抓手。比如,优惠信贷资源投放城镇小微企业,逐步降息本质是为小微企业减负,让金融资源真正成为“活水”而非“负担”。又比如,住房公积金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下调,是为了能减少月供支出或创业启动成本,让金融服务从“满足刚需”升级为“改善生活”,让居民共享金融发展红利,让普惠型帮扶资金走进寻常百姓家门,把普惠金融的好处“惠”到实处,充分彰显“金融为民”的利率优势。 在人文关爱上,秉持“以人为本、区别对待、长效保障”原则,重点解决老年特殊人群“数字鸿沟”问题,既要破解老年人“不会用、不敢用、不好用”现实痛点,又要兼顾独居、农村、残障等特殊老年群体差异化需求,聚焦老年人高频使用场景,推出“极简适配+兜底服务”,构建起“政策引导+技术适配+服务支撑”全方位解决方案,比如针对残障老人,推广自带语音播报的盲人手机、字幕实时转写的聋人手机等“无障碍适配终端”;在民政、社保、银行、医院设置“老年人专窗”,不强制要求线上办理,保留“线下备选”,避免“数字歧视”,缩小“数字鸿沟”,提高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者和残障人士可得性,在远程开户、线上支付、网络支付方面提供更加简单、方便的服务,对接信息查询、产品搜寻、风险预警、融资理财服务,充分体现普惠金融服务的人文关怀。 在权益保护上,强调“功能监管+行为监管”,聚焦涉农、养老、校园等重点场景,专项整治“套路贷”“养老贷”“校园贷”等非法放贷行为,严厉打击以普惠金融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清理金融机构隐性收费、捆绑销售等乱象,遏制高利贷业务,对利率超过 LPR4倍的违规借贷不予保护,保护弱势群体不受非法侵权。 同时,把金融消费者保护列为行政监管专项,建立跨部门投诉联动机制,设立普惠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推行小额金融纠纷快速仲裁机制,降低仲裁、诉讼门槛和维权成本,以“免费服务、中立公正、精准帮扶”为核心,构建“调解+普法+信用修复+司法确认”全链条服务体系,为老年人群、文化程度较低者、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纠纷调解服务,重点解决弱势群体维权能力弱、流程不熟悉、执行无保障等痛点,为遭遇严重侵权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助力其敢维权、易维权,解决弱势群体金融纠纷的法律保护问题。 总之,普惠金融的人民性要求金融机构始终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体现出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本质属性。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中落实金融的人民性,从提高认知开始,认真把握、系统谋划、多元协同,在动态平衡中处理好各方面关系,最终构建一个广覆盖、可持续、有效率、有温度的普惠金融生态。 (顾雷系北京大学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究基地副主任,张永会系首都金融服务商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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