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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控股股东隐瞒重大股权协议11年未披露 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2026-6-1 16:56| 发布者: qq591778339| 查看: 2

创新医疗控股股东隐瞒重大股权协议11年未披露 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目前,公司下属有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和明珠医院四家医疗机构,四家医院坚持以满足病人需求为业务基础、提高医疗质量为发展核心,尽心做好患者服务、扎实抓好质量管理,为广大患者提供可靠、放心、满意的医疗服务。此外,公司围绕“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战略,以临床为中心,巩固发展重点科室及特色学科,切实通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逐步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 根据申万行业分类(2021),创新医疗属于医药生物-医疗服务-医院。 2026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5年3月26日,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夏英、一致行动人陈海军与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创投)三方签署了涉及公司重大股权变动等内容的《合作框架协议》,后续与浙商创投指定主体陆续签署相关配套协议。《合作框架协议》以及相关配套协议签署情况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未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发布后,股票的表现如下: 索赔条件:2015年3月26日至2026年5月28日之间买入,且2026年5月29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创新医疗维权入口)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刘彦梅律师在证券和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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