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自律规范》、“65号文”等多项重磅保险新规落地!涉及产品分级、费用透明、演示利率下调等
来源:险企高参
原标题:7月1日起,《自律规范》、“65号文”等多项重磅保险新规落地!涉及产品分级、费用透明、演示利率下调等,监管铁拳整治无序竞争
7月一直是个有意思的时间节点,最适合承上启下,很多重要政策都会在7月发布。譬如保险行业从今天起有数项重磅新规同步落地: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自律规范》)、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代理渠道费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65号文”)同日施行,全行业分红险演示利率上限也于7月1日从3.9%正式下调至3.5%…
七月流火之际,金监总局的三项新规亦旨在通过产品分级、透明渠道费用、调降利率等措施继续给保险行业适当“降温”。这也与6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在论坛的致辞发言相映照,将“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定为当前金融监管的工作主线,明确要求金融机构“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转变”…
七月三大新规掷地有声:
产品分级、银保费用透明、分红险演示利率下调
保险行业的监管越来越落地,甚至会直接影响销售一线的行事逻辑,这应当是最近几年业内从业者的共同体感。分级制度、渠道费用管理以及演示利率的及时调节,监管的触角正延伸到方方面面。
《自律规范》的核心逻辑简明直接:产品分五级(P1到P5,从低复杂度到高复杂度),人员分四级(四级到一级,销售权限逐级扩大),客户评估须匹配财务支付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不得销售。这是中保协在2025年《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框架下,花近两年酝酿出的行业操作手册,“卖者尽责”被写入总则,成为第一责任锚点。
“65号文”的核心同样直接:银保渠道所有费用,佣金、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分摊固定费用,全部分项报备、分别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银行支付佣金以外的费用。问责链条从董事会、总经理、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分管银保副总,一直压到基层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丁向群在陆家嘴论坛上强调,将严肃市场纪律,坚定推行保险业“报行合一”、深入整治无序竞争。
而分红险演示利率的下调,逻辑同样直白。2023年以来预定利率已多次下调,普通型产品从3.5%降至3.0%再降至2.5%以下,但分红险演示利率一直停在3.9%,与实际的资产端收益率之间出现了明显的“预期差”,保险公司在低利率环境下越来越难兑现演示的收益水平,消费者的预期却被高演示利率吊着。这次下调,本质上是把“画饼”的边界收紧了。
如果把时间轴拉长,7月施行的两项新规是过去一年半监管框架三层递进的结果:2025年初《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搭建了“扶优限劣”的分类监管底座;随后《适当性办法》、第四套生命表、《人身保险产品费用分摊指引》、2026版人身险负面清单相继落地,构成了产品端和渠道端的精细化管控;到2026年3月,中保协的《自律规范》和人身险司的“65号文”同时落地、9月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施行,仍在推进中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则瞄准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匹配管理,补齐监管框架中的又一块拼图。
可以说,保险监管已沿着“公司治理、产品与渠道、市场行为”的路径,一层一层地把制度网收紧。丁向群在陆家嘴论坛上提出的“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监管定位,以及“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的风险防控机制,正是这套制度网背后的执行逻辑。
引导险企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转变
过去几年,银保渠道的问题集中在三头:一头是费用。为了抢网点、抢规模,手续费一路走高,有些产品银保渠道的实际费用率远超备案水平,“报行不一”成为常态。一头是销售。产品复杂度和销售人员能力不匹配,把投连险卖给没有风险承受能力的老年客户的事情时有发生。还有一头是预期管理。高演示利率成了销售话术的“利器”,客户冲着3.9%买了分红险,实际到手收益却往往大打折扣,销售误导和退保纠纷由此滋生。三项新规分别从三端下手,费用端不让多花,销售端不让乱卖,预期端不让乱画。
更深一层看,监管节奏的加快和制度密度的提高,与行业面临的外部压力直接相关。利率持续下行,人身险公司的利差损风险正在从“远期隐忧”变为“近期压力”。2026年保险业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利率波动对资产和负债两端的影响将被更真实地反映在报表上。在这个背景下,降本增效不再是口号,而是生存命题。银保渠道的费用精细化管控,资产负债管理的加快推进,本质上都是在帮行业挤出水分、守住底线。
丁向群在陆家嘴论坛上要求金融机构“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转变”,放在保险业的语境里,三项新规恰是这一转变的具体落脚点,产品适当性管住“卖对的东西给对的人”,费用管理管住“花该花的钱、不花不该花的钱”,演示利率下调管住“许该许的诺、不画够不着的饼”。
适当性管理的行业自律化,还有另一层意味。这标志着监管思路从“管住底线”向“抬高行业标准”延伸。《适当性办法》是法律层面的底线要求,违反会被处罚;《自律规范》是行业自己定的更高标准,不达标可能不会被罚款,但在行业内的声誉和竞争力会受损。这种“法律底线+自律高线”的双层结构,在保险业过去并不多见。
当然,落地仍有挑战。产品分级和人员分级的衔接,需要保险公司在系统建设、培训体系、考核机制上做大量投入。银保费用的四块分账管理,对财务精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一旦正式出台,对中小公司的冲击可能更大。
7月施行的三项新规,方向一致,卖产品要更规矩,花费用要更透明,画收益要更克制,担责任要更实在。可以确定“银保渠道靠砸钱冲规模、靠高演示利率冲保费的时代”结束了。
从年初的第四套生命表切换,到年中的适当性和费用管理落地,再到下半年的网络营销和资产负债新规,这套组合拳的效果,可能要等到2027年的偿付能力报告和年报中,才能看到更清晰的答案。丁向群说“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未来,保险业最终目标,是让行业从“速度和规模”的惯性中走出来,真正转向“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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